关于扩大全省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0-04-30 点击数量:

皖编办〔200441

 

各市、县(市)编办: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行政事分开、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落实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扩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扩大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扩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有利于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的原则,通过改革试点,实现事业单位的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为指导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积累经验,探索路子。

二、扩大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1、推进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试点。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将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改为企业,使之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的试点。按照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区域覆盖的原则,采取联合、撤并、改组、转让等形式,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规模效益和整体功能。

    3、搞活事业单位运行机制的试点。本着“脱钩、分类、搞活”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换事业单位管理机制、组织机制,引入竞争、激励和风险机制,扩大事业单位自主权,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4、加快国有事业单位战略性改组的试点。要探索利用外资、合资、合作或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举办和发展事业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要对国有事业单位实行战略性改造、改组和调整,实现国有事业单位实现形式的多样化。

三、扩大试点单位的范围

    扩大试点单位的范围:除芜湖市、宣城市与合肥市分别被确定为国家、省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外,今年,其他各市要选择12个县(市、区)、各县要选择12个单位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试点面可以大一些。

四、试点工作的方法步骤和要求

    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要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统一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试点单位组织实施。各市、县编办要在420前将扩大试点单位名单上报省编办。扩大试点工作时间安排为一年左右。具体分为三步进行:

第一步:调查摸底,确定试点单位,制定试点方案(36月完成)。

    各地要在调查研究,摸清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改革试点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同时要在国家和省宏观政策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员分流、社会养老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

第二步:学习宣传、思想发动、组织实施(710月)。

    试点单位要按照试点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第三步:总结提高、检查验收、建章立制(1112月)。

   各市、县编制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及宜采取的对策,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试点单位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试点单位要建立和完善新的管理机制,保证新体制、新机制正常运作,提高试点工作成效。

    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又关系到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在试点工作中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级编制部门要认真做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和其他各项服务工作,要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的协作,确保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