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划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4-30 点击数量:

皖编办[2003]39

 

各市编办、药监局、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2001]107号)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编办、人事部《关于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问题的通知》(国药监办[2001]93号)精神,现就全省各市和太和县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划省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促进药品检验机构更好地为我省医药事业发展服务。

上划工作遵循的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在省政府领导下,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由省编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会同有关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坚持调整体制与发展区域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原则。省以下药品检验机构管理体制调整,要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需要,要通过重组联合、区域覆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规模效益。

3、坚持“一次核定、分步下达、逐步到位”的原则。省以下药品检验机构的人员编制,按省核定的编制总量,根据工作需要和财政可承受能力逐步到位。

4、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正确处理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划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市级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划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全省各市设立药品检验所(合肥市除外),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根据区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任务的实际情况,分别在安庆、蚌埠、阜阳、芜湖、滁州、淮南市药品检验所增挂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的牌子。太和县药品检验所为太和县药品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股级单位。原合肥市药品检验所撤销,其相关编制、人员及资产上划省药品检验所。

市级药品检验所(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药品、相关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产品的质量检验和技术仲裁,综合上报本地区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信息等。

全省各县(太和县除外)均不单独设立药品检验所,可在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药品检验所牌子,承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等任务。

三、编制核定

1、根据全省药品监督技术机构事业编制总额,综合各市人口、地域面积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数等情况,首次核定各市和太和县药检所全额事业编制共计429名。除安庆、蚌埠、阜阳、芜湖、滁州、淮南等6个市的药检所(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牌子)的领导职数为12副外,其余各市药检所的领导职数为11副;全省市级药品检验所的人员结构比例为:专业人员占70%,管理人员占22%,工勤人员占8%。考虑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设专门药品检验机构,可配专职药检人员23名(具体情况见附表)。

2、为保证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顺利上划,自1998915起至重新核定编制之日止,除国家指令性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和按计划接收的大学毕业生以及正常交流的领导干部外,其他进入各市药品检验所的人员一律不予上划。按照谁调入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地负责做好工作,妥善处理。

3、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全省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新进人员一律按照省人事厅《安徽省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考试考核办法》(皖人发[2002]24号)规定办理。

四、经费及资产管理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2001]107号)精神,为确保全省药品检验机构有效运转,在过渡期内,省级药品检验所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由省财政供给,各市药品检验所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在过渡期内由同级财政按当地标准供给。

省财政可根据财力状况,对各市药品抽验、打假、药品技术监督工作需要的有关装备,适当安排专项经费。

五、几点要求

省以下药品检验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划工作总体上于20035月底前完成,20036月按新的管理体制运行。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整个上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市按照首次下达的编制数,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上报进人计划,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人。

各地在药品检验所上划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省编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联系。

附:1、全省各市药品检验所(含太和县)人员机构编制重新核定情况一览表

2、全省各县(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含太和县)配备事业编制情况一览表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200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