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个明确”推动权责清单体系 建设再升级——淮南市出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0-09-01 点击数量:

为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进一步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清单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建设,淮南市出台了《淮南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六个明确”完善了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明确即时动态调整。主要针对法律法规调整、国务院及省政府决定,以及依据市级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决定的涉及市级调整事项,先行按程序点对点调整,待年度集中调整予以确认并正式公布。

二是明确年度集中调整。有关部门于每年一季度,按要求汇总上一年度以来清单即时动态调整情况,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因其他情形需要调整清单的,一并研究提出本部门清单调整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三是明确调整程序和权限。即时动态调整由相关部门在省级调整完成后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市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相应调整,30日内调整完毕;年度集中调整由市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集中梳理审核形成清单调整初步意见,经省委编办审核同意后,经市委深改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公布实施。

四是明确市县乡统筹推进。根据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要求,按照上下联动、统一规范、分级管理的原则,要求县区在制订《管理办法》时,统筹乡镇(街道)的工作实际,建立即时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机制,乡镇(街道)不再专门制订《管理办法》。每年一季度集中调整,县乡与市级同步开展、压茬推进。根据省委编办制定的统一规范指导目录或相关要求提出调整意见,经报市委编办审核,并经省委编办同意后,再按程序报批。清单目录年度版本公布后,15日内报市委编办备案。

五是明确清单及时公开。《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应当及时在本级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清单调整情况,并按程序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关联清单,公布调整后的各类清单事项内容、办事指南、运行监管等具体内容,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清单调整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反《办法》规定的部门(单位),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投诉举报。

六是明确清单的权威。《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清单。违反规定的,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或者依纪依规给予处理,切实维护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权威性。

通过“六个明确”,有效解决清单调整时间不一、内容各异等问题,确保清单要素(种类、名称、依据等)统一、标准统一、上下衔接,做到统一公布、规范实施,确保清单与“放管服”等改革无缝衔接,及时准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