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编办“严、细、明”全面完成市本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发布时间: 2020-07-07 点击数量: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立足实际、精心谋划,在全面完成市本级5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市本级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五定”规定全部完成印发,开创了呼伦贝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立足实际、精心谋划,在全面完成市本级5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市本级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五定”规定全部完成印发,开创了呼伦贝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立足实际、精心谋划,在全面完成市本级5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市本级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五定”规定全部完成印发,开创了呼伦贝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立足实际、精心谋划,在全面完成市本级5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市本级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五定”规定全部完成印发,开创了呼伦贝尔市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一是“严”梳理,定领域。按照自治区关于持续深化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市委编办以部门“三定”“五定”规定和权责清单为依据,逐项梳理各部门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确定了市本级其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共涉及人社、统计、工信、应急、财政、水利、住建、卫健、草原和自然资源等十个部门。 

二是“细”部署,促落实。为全面做好其他领域改革工作,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市委编办于年初印发了《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其他领域改革目标、工作程序、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等,做到了工作有目标、推进有指向、落实有成效。组成调研组深入涉改部门,对话涉改部门主要领导,讲清讲明改革精神、讲透讲实改革政策,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同时,为克服部门利益掣肘,提出了“三个必须”的要求,有力提升了方案的科学性、全局性和严肃性。 

三是“明”层级,组机构。除上级明确设置层级的应急管理、卫生健康、能源领域执法机构外,着眼于解决市区两级执法机构重叠、执法范围交叉等问题,在市本级设立统计、财政、工信、水利、住建、草原和自然资源等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理顺了人社领域市与市辖区之间的行政执法职能,撤销了市本级相关事业执法队伍,将日常执法检查、一般案件查处等职责下放到了市辖区,进一步明晰了市与市辖区之间的职能划分,实现了执法力量下沉。 

通过市本级5个领域和其他领域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呼伦贝尔市本级执法队伍由33支精简为14支,执法机构进一步精简高效,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的问题,初步建立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下一步,呼伦贝尔市将把工作重心转向以执法队伍主管部门为主导,切实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以及提升业务水平上来,真正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初衷和目的。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