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不断推进编制实名制工作

发布时间: 2010-08-05 点击数量:

2007年以来,宁国市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使编制管理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随着这次县(市)机构改革的进行,宁国市再次抓住契机,不断推进编制实名制工作。

一是市编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局(委、办)在报送“三定”方案的同时,还必须以附表形式明确其领导职数,各内设机构的编制数、领导职数,并将现有人员定岗到位,这为新一轮编制实名制工作奠定了基础,扎实推进了实名制管理。

二是市编委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市直党政群机关及各乡镇、街道机关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各机关单位务必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审核、上报《机构编制管理证》,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必须是在核定的编制和职位设置内,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轮换等途径定编定岗的人员。填报时注意区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杜绝混编混岗情况。

三是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百分制考核体系。今年6月初,宁国市出台了2010年度目标考核办法,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全市年度百分制考核体系,其中对乡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严重违规的,倒扣一分;对市直党政群部门、市直单位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经济发展与管理部门均纳入效能建设范围,占一分。机构编制管理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扣分标准是:擅自设立、撤并机构的例扣0.2分;人员补充、流动不按进人控编管理办法报批,擅自办理的例扣0.7分;人员流动后未按规定转移工资关系的例扣0.1分;长期占编不在岗并吃“空饷”的,发现一例该项不得分。在这些具体的标准中,都涉及到实名制管理的内容。由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了全市年度目标考核,因此,将更进一步引起各单位的重视,推动和强化实名制管理。